西体党发〔2016〕35号 关于做好2016年学院处级部门暨处科级干部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部门: 根据省体育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和《米兰手机版app处级部门(党总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米兰手机版app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院党委拟从2016年12月30日起,对全院处级部门和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2016年度工作考核。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6年学院处级部门暨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从2016年12月30日开始至2017年1月13日结束。考核对象为学院各处级部门及全体处、科级干部(2016年新任职的处、科级干部按照新任职务职级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程序、方法。 (一)撰写处级部门、处科级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准备并提交处级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支撑材料(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 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是处级部门及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的基础性工作,学院各处级部门与每一名处、科级干部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从部门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对部门或本人一年来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 1.处级部门撰写部门2016年度工作总结。独立总支由行政主要领导和总支书记负责撰写。 2. 处、科级干部个人撰写2016年度工作总结,填写《米兰手机版app领导干部2016年度(任期届中)考核登记表》(《考核登记表》可在学院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干部专区”栏下载)。 3.各总支将所属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仅提交电子版),处、科级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仅提交电子版)以及个人《考核登记表》(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仅提交纸质打印文本壹份,须本人签字)统一收齐后于2017年1月6日前集中报送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4.各处级部门结合学院2016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部门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准备并提交相关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支撑材料。(注:相关支撑材料须在联考联评时现场提供给考核小组备查) 5.独立党总支党政合并进行考核;联合总支中,机关党总支、竞技体校、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单独作为一个处级部门进行考核。 (二)处级部门考核自评、联考联评、考核领导小组核查评议。 2016年度处级部门暨处科级干部考核测评由部门自评(占30%)、联考联评(占40%)、考核领导小组核查评议(占30%)三部分构成。 1、各党总支、处级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自评(2017年1月3日--9日)。 各处级部门组织召开部门教职工大会(独立总支由总支书记主持召开;联合总支由各处级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对本部门、处科级干部2016年度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具体程序如下: ①处级部门年度工作述职。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②处科级干部年度工作述职。处级部门所属处、科级干部对对本人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③民主测评。处级部门教职工根据部门、处科级干部述职情况以及一年中具体工作表现情况对部门、处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组织部提供民主测评表样表,各部门根据教职工人数自行印制)。 ④各处级部门自评工作结束后,将自评结果情况书面形式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在组织部)。 2、联考联评(2017年1月10日)。 ①联考联评分组及成员构成。 联考联评第一小组(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健康科学系、武术系、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系、体育传媒系、体育艺术系、经管系、研究生部):朱元利副书记担任本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八系一部的主任、党总支书记,各系部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副处级、科级干部人选由各系部随机确定并上报组织部)。 联考联评第二小组(部门包括机关党总支、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审、人事处、工会、学生处、保卫处、国资处、招生办、团委):刘新民副院长担任本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各处级部门一把手、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副处级、科级干部人选由各部门随机确定并上报组织部)。 联考联评第三小组(部门包括计财处、基建处、教务处、科研处、竞训处、体科院、学报、网络中心、西大门-沣峪校区建设办公室、足球办):王跃生副书记担任本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各处级部门一把手、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副处级、科级干部人选由各部门随机确定并上报组织部)。 联考联评第四小组(包括后勤集团、沣峪校区、竞校、思政部、图书馆、继续教育与高职学院、离退办、东开办):文立新副院长担任本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部门一把手、党总支书记,各部门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副处级、科级干部人选由各部门随机确定并上报组织部)。 ②联考联评方法、程序。 召开本小组成员联考联评会议,首先由本小组各处级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全年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独立党总支原则上由主要行政领导汇报,机关等处级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时间5分钟); 联考联评小组成员对本小组所属处级部门及处、科级干部一年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检查印证; 民主测评。对本组处级部门及处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联考联评小组严格按照部门优秀比例20%,处、科级干部优秀比例各13%确定本组年度优秀等次部门和优秀等次处、科级干部人员。 3、院考核领导小组核查评议(2017年1月11日)。 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部门自评、联考联评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对全院处级部门及处科级干部年度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资料查核、集体评议和民主测评。 (三)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三项测评结果。 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处级部门自评、联考联评、考核领导小组核查评议结果进行汇总统计。 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 (一)凡处、科级干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当年考核中应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但须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详细情况,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1.因违犯党纪国法或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2.因失职、渎职、决策失误或执行决策不力,致使主管或分管的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3.在届满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有虚假报账、做假账、私设小金库及自收自支等行为者; 4.劳动和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者。 (二)处级干部在个人年度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中,存在瞒报、不如实报告或漏报房产面积超过50平米、有价证券达到1万元以上者,本年度取消评优资格。 (三)对因某项工作或某个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处级部门,当年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该项确认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受到通报以上处分的部门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并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报请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四)对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获得省部级(省、部委或省政府)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的部门,根据情况,可提议确定为优秀等次。表彰奖励以正式文件为依据,表彰奖励项目由被考核部门在年终考核时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党委审定考核结果(2017年1月11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院党委汇报考核情况,院党委予以审定。 五、考核优秀等次部门及干部公示(2017年1月11日——13日)。对在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部门及处、科级干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自2017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各党总支书记全面负责本总支考核工作,所属部门要全力给与配合,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考核工作开展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拉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给与该部门或当事人严肃处理。 (三)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工作开展期间,处、科级干部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处级部门、处科级干部考核优秀比例及数额 中共米兰手机版app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2016年处级部门及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数额
序号 |
总支 |
部门数 |
按20% |
干部 |
人数 |
按13% |
1 |
第一组 |
9 |
2 |
正处 |
18 |
5 |
副处 |
17 |
科级 |
30 |
4 |
2 |
第二组 |
12 |
2 |
正处 |
16 |
4 |
副处 |
14 |
科级 |
24 |
3 |
3 |
第三组 |
10 |
2 |
正处 |
12 |
3 |
副处 |
10 |
科级 |
19 |
3 |
4 |
第四组 |
8 |
2 |
正处 |
14 |
3 |
副处 |
9 |
科级 |
25 |
3 |
小计 |
处级 部门 |
39 |
8 |
处科级干部 |
208 |
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