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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手机版app新媒体中心管理规定(试行)

2019-03-22 | 党委宣传部 

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编辑部工作,维护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编辑部正常运作,保障部员的日常工作,特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米兰手机版app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编辑部下辖四个工作室(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及抖音)所部的一切部员。

第三条:部门要坚持社会主义办理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及我校的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社会先进文化。不得传播淫秽色情、反党、反社会言论。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新媒体管理和运营水平。

第四条:各部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听从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安排,遵守新媒体编辑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新媒体运营工作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条:各部员要积极参与中心的各项活动,明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并且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党委(学院)下发的任务。每次例会指派或自选的主题,各工作室主任须及时、准确的通知部员。并督促部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任务。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各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信息素材采集人员,负责新媒体内容搜集、整理、采集、上传、发布以及后期的监督和互动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编辑部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经部长在选题大会中确定、批准的信息;

2、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各部员发布信息要确保准时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文字表达清晰,信息发布要丰富多彩,做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各部员发布内容要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确认素材来源的可靠性,严格履行“先审后发”的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改变自己工作时间、工作量(前提:各工作室主任知晓其情况并且情况属实。)

第十二条:各部员请假须严格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详情请遵照请假规定)。

第十三条:各部员应按时参加例会、值班及业务培训,不得无故早退、晚到、缺席,如有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请提前一天说明情况并向新媒体编辑部部长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工作室应在年末按照要求提交审查报告或年末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米兰手机版app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编辑部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部员遵守。



                           2018年11月6日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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