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统战工作例会由党委宣传(统战)部提出,会议议题汇总报主管书记审定后通知有关与会人员。
二、统战工作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统战工作例会由主管书记出席,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由党委宣传(统战)部保管,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统战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统战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会议和文件精神,确定统战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2、研究审议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文件。
3、听取有关重点事项的情况汇报。
4、分析统战对象的思想、生活、学习等情况,开展定向服务。
5、交流统战工作经验体会,不断增强参会人员的统战意识,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
6、研究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问题凡未要求传达的,不准外泄扩散。
党委统战部
二0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