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人事处审核,现将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7月1日
人事处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姓名 |
所属单位 |
认定类型 |
认定依据 |
吴奇 |
运动训练学院 |
实用储备人才 |
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具有硕士、学士学位学历的人员 |
耿英汉 |
体育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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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储备人才 |
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具有硕士、学士学位学历的人员 |
马蕊 |
体育教育学院 |
实用储备人才 |
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具有硕士、学士学位学历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