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称历史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2010年1月1日后全校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2019年后已办理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提交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由部门加盖公章,并将证书复印件提交至人事处,证书原件经部门核验后退回。
三、时间要求
1. 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4月25日前完成提交要求。
2. 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5月10日前完成提交要求。
3. 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6月10日前完成提交要求。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 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本次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是国家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在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人社厅将在下一轮高级职称评审委会组建单位核准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 及时推进,及时沟通。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汇总)》(见附件),请各部门将所填报的信息表电子版、盖章纸质版(个人、汇总)于4月25日前交人事处1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4479958@qq.com。
3. 真实填报,履行承诺。各部门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4. 联系人:刘紫妍 电话:18483284976
附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