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现就本年度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师资科进行登记。
二、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按要求申请项目。
三、部分项目提醒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请,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5月1日–15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9月1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其余项目可具体查阅。
人 事 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