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人社函【2020】354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为了贯彻省厅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要求,落实省厅《关于恢复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做好疫情期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特委托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省级基地“西安仕源培训中心”组织开展2020年度的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网络培训,具体培训有关事项见附件。
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