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授予天津体育学院等高校副教授评审权的批复》(教人函[2008]47号)文件,教育部授予我院体育学一级学科的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
这是在学院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人事处认真起草申请报告和申报支撑材料,并积极与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进行协调、沟通,向教育部申报副教授评审权。经反复核对学院师资状况,多方论证,教育部充分肯定学院多年来的办学实力和学术水平,批准我院具备体育学一级学科的副教授评审权。这是对我院多年来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学科建设和职称评审工作的肯定,并将对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