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管理, 方便参保人员及时申报和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根据陕人社发(2014年)45号《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内容规定,现将2014年度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近三年内相关病历资料(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盖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
申报高血压A、糖尿病A若无住院病历,需提供三级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化验检查报告单原件;申报糖尿病病种,必须要糖耐量试验报告单、多次空腹血糖化验单。
3.个人申报的“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一式一份;
在职教职工在人事处网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
退休教职工在老干处领取表格。
4.若有多个慢性病,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地点:
由本人按要求备齐上报所需资料就近到省医保定点鉴定医院进行申报。(各病种具体定点医院见附表2)
三、申报时间
凡患门诊特殊疾病者,提交所申报病种相关材料,即日起可随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的鉴定医院医保办办理申报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旭 联系电话:88409413
附件1:陕人社发45号文件.doc
附件2: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确认标准、鉴定医院及年度限额表.doc
附件3: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doc
米兰手机版app人事处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