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政策新变化
1、副教授评审权全面下放给各高等学校。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的通知》(陕教〔2016〕282号)执行,由各高等学校自主评审。
2、未取得教授评审权高等学校,教授评审由高校自行选择具有评审权高校委托评审,省教育厅不再直接组织评审。
二、日程安排
1、11月28-30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及申报人评审材料(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展示材料);
2、11月30日晚19:00,召开教师申报人大会;
3、12月1-2日,教师系列申报人述职答辩、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教师、辅导员);
4、12月2-6日,公示评审结果;
5、12月9日前教师系列申报人完成电子化上传材料。
(如学院有重大活动与评审时间冲突,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缴费
申报人请在召开申报人大会前到财务处缴费(11月30日1天办理缴费业务),人事处凭财务处发票收取评审材料。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院内评审通过推荐上报者,需另行缴纳省上评审费。
四、申报人大会
1、召开中高级申报人大会,介绍今年评审政策,并进行抽签确定第二天述职顺序。
2、教师申报人大会时间:11月30日(星期三)19:00。
3、申报人大会地点: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五、述职答辩
1、所有申报人准备多媒体进行述职,不超过5分钟(申报人严格掌握述职时间,内容仅限介绍姓名、出生年月、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历时间、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外语和计算机情况、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最后宣读代表作题目、发表期刊名称、期刊档次)。高级职称申报人述职后须回答评委随机提问,每个申报人回答不超过2个问题,不超过5分钟。
2、申报人在申报人大会时携带多媒体述职报告提前拷贝到指定电脑。
3、述职地点: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米兰手机版app人事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