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下午,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学院历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2013年职称评审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框架指导下,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工作,力求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思路、严格评审条件、理顺序列关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 ]129号)要求,对学院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职称改革与管理工作,现就2013年学院职称评审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请广大教职员工充分发表意见与建议。
一、组织机构
1、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吴长龄 周 里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卢耿华、白跃世、刘新平、刘新民、朱元利、李 靖、苏义民、邵 强、陈 彦、查晓峰、段秋学、雷新声、魏孝祖
2、职称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7--19人)
主 任:周 里
副主任:刘新民 卢耿华 李 靖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5--17人)
主 任:朱元利
副主任:刘新平
综合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5--17人)
主 任:雷新声
副主任:陈 彦
3、资格审查组
资格审查组由3-5名成员组成,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教学、科研及训练等工作业绩,进行认真、严肃、细致、公正的审查认定。审查组的组长分别为:
① 体育学技术组: 组长:刘新民
② 人文社科组: 组长:卢耿华
③ 体育学学科组: 组长:李 靖
④ 辅 导 员 组: 组长:刘新平
⑤ 综合 学科组: 组长:陈 彦
4、职务评审监督检查组
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向评委会及职改领导小组建议重评、复审或取消资格等,监督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检查组组长及成员为:
组 长:苏义民
副组长:魏孝祖
成 员: 查晓峰 赵树耀 康利则 陈亚斌
二、职称评审相关要求
1、2013年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职改办《关于201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试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 ]129号)文件要求。主体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执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取得任职资格后,按照学院岗位设置管理要求进行聘任和兑现待遇。
2、根据学院岗位设置管理,非主体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应该执行各序列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照资格评审、按岗聘任、无岗不聘原则进行。从2013年起非主体系列职称评审实行两年一评政策,逢单数年评审。
3、党政管理人员可申报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管理人员,允许申请参加评审,实行评聘分开(只评不聘)。保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行管理岗待遇。
4、岗位变化人员,申报原岗位所对应系列职称时,除符合基本晋升条件外,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原岗位工作三年以上;(2)现从事党政管理工作。评审工作实行评聘分开。
5、关于学科与学术成果认定问题的规定。申报人需承担本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年均授课96学时以上;提供的学术成果(论文、教材、著作和课题等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从事专业的成果,与专业不相关的成果一概不予认定;我院教师职称评审逐步对应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马列、中文、经济、外语、体育、教育心理、思政、计算机、表演艺术、历史、法学学科)
6、评审程序按照资格审查和学院评审程序进行;评审由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综合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分类进行,按照申报职务统一评审;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实行评委会述职答辩。
7、按照职称评审各序列评审条件,严格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审查,从2013年起不再进行量化评定。
8、教学工作量严格执行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标准,不得弄虚作假(要求附原始授课安排记录);严格审核,坚决杜绝非法出版物。
现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征求教职工意见,请在10月22—24日期间,教师以系为单位,其他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人事师资科。
米兰手机版app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