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由评委会主任主持,学科评议组组长介绍本组参评人的基本情况,评委会主任说明评审投票规则、指标投放及相关要求。
1.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必须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出席,方能召开评审委员会。
2.职称评审委员会按民主程序进行,在充分学习评审政策与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3、投票规则与指标投放。正高级评审第一次投票结束后,若指标尚有剩余,得票达到出席评委半数以上者,可复议一次;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职称评审不复议,一次性投票。副高级评审区分学术科分别投放指标,破格晋升职称单列推荐,若一次性投票后通过人数超过指标数时,都为有效。教师(含教练员、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指标按照0.8比例投放,中级职称评审指标按照0.9比例投放,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指标按照0.6比例投放。
4、监票与计票。每个评委会设监票与计票3-5人,其中一名为专职纪监干部,统计票数后,监票和计票人签字盖章确认。
(1)监票人发放《表决票》前要认真清点评委人数,发出票数应与在场评委人数相同,收回票数应与发出票数相同,否则当次投票结果无效;未参加会议的评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投票、补充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
(2)《表决票》评委投同意票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评审限额时方为有效票,计票人只计算有效票单上的结果。
(3)监票人向评委会主任汇报评审通过人数及通过人员名单,由评委会主任当场宣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不宣布得票。
5.学院职称评审监察组,对学院各系列职称评审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学科评议组和学院级评审过程中,凡出现不公正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评委资格,并视情节给以纪律处分。
米兰手机版app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