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海口市美兰区将于近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108名,具体岗位详见《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学科及岗位表》(附件1-1、1-2、1-3)。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3日至2006年3月12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在读生截至第七学期末(即大四上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满绩4.0,绩点标准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长至2024年7月20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师范类专业,不作绩点要求。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4年7月20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3年12月以前及2024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三、招聘方式
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分别在吉林省长春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设点,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学校领导组成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工作。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及招聘点网站发布。公告时间14天,即2024年3月13日—3月26日。
(二)组织宣讲
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到省外设点学校开展宣讲。宣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8:00—3月26日17:00,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网站报名,逾期自误。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各招聘考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按要求填写《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或造成初审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6232。
网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26968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选1个考点1个学科岗位报名;同时要明确选择“如有调剂,是否服从”进行报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2)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网报系统操作步骤详见报名网站首页;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其他报名需准备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M);
(5)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延长至毕业报到时提供);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
⑤毕业生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函)或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
(6)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初审
1.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考生通过网络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3月26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6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3月26日17:00准时关闭。
2.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3.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
(五)资格复审
1.在考点设立资格复审点。报名后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点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未达相应比例的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笔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后公布在资格复审点,并同时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①基本材料: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3)。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A.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B.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C.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③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④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复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⑤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一年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违约者按违约处理。
(六)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1.笔试。笔试按语文(含中小学,下同)、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政、历史、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等13个学科分组,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求应聘者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
2.面试。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微格教学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堂和答辩题目,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体育、音乐、美术等岗位还增加专项测试),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笔试、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后确定拟聘人选。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结果为准。
(八)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并提交《不放弃承诺书》。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将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毕业后拟聘人员持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报到。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毕业报到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人事室报到,由人事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同时终止。
(十)组织体检
1.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并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3.体检结果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十一)政审考察
1.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并对考生报考资格再次复核以及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复核不合格或“涉罪信息查询”有问题者,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公示
1.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办理入编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核准后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间不服从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海口市美兰区的申请,违者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一年实发工资计算,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特殊情况者(如随军调动等)经教育部门审定后可免赔违约金。
七、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聘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
(三)聘用的研究生享受美兰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0898-65321276。
(十一)监督电话: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6537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