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网
首 页
中心动态 招聘信息 优秀毕业生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服务指南 中心概况 职业测评
 
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
招聘会
校外招聘会信息
 
 
校园招聘 首页 >> 招聘信息 >> 校园招聘 >> 正文
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 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7个,招聘人数12人,具体岗位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专职辅导员岗位均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其余岗位不作硬性要求。

2.作风修养。热爱高等教育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敬业奉献,潜心育人,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记录。

3.专业能力。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体育教师岗位具有扎实的体育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能胜任体育专业课程教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5日之后出生)。国内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取得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毕业学科应与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硕士毕业学科归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且硕士阶段毕业学科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

5.学生干部经历。辅导员岗位要求在大学及以上阶段具有1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含党、团干部)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专职教师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不作硬性要求。

6.健康状况。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其他基本条件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6月28日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xawl.edu.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站:西安文理学院(www.xawl.edu.cn)。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7:00(7月11日17: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2)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并在《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下方就诚信承诺内容进行确认、签名。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资格初审。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2:00。由学校人事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将从政治面貌、年龄、学历、学位、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缴费。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17:00。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考务费为每人40元(依据市财函〔2021〕1543号)。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办理退费手续。

6.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14日9:00开始登陆西安文理学院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笔试加面试

2.考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3.有关考试的说明

(1)参加考试时请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期内身份证。

(2)笔试:2023年7月16日

①本次笔试主要考查各不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教师岗位应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③2023年7月20日17: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2023年7月21日8:00—15:00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来现场进行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学位证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资质证明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如期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按相同程序审核。资格复审地点:西安文理学院办公楼。

(2)2023年7月22日12: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4.面试:2023年7月23日

(1)组织实施:面试由西安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先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束后,进入到面试环节;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试讲部分现场抽题,试讲时间15分钟。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再并列的,于2023年7月25日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5)2023年7月27日12:00前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及体检:2023年8月1日

1.考察。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当天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行政处分等问题。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学校将根据政审情况及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西安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如期参加体检人员,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4.对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及未如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按相同程序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政审及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西安文理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西安文理学院纪委,029-88240295。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西安文理学院官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招聘中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处或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029-88250319,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29-86787710。


 

版权所有:米兰手机版app,米兰(中国)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办公电话:029-88409790      传真:029-88409790      邮编:71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