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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22:24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党政办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市各级政府及省教育厅、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学工部、研究生部、竞技体校细化完善各自学生管理方案,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性场所,加强学生管控,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学生外出必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各单位按照各级要求做好晨检工作,详细做好记录,及时向信息组上报有关情况;教育引导学生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或接社区等防控部门隔离通知,及时报告辅导员或教练。

2.人事处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外出情况统计,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按相关规定执行请销假;

3.校医院细化完善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并及时做好物资储备,按照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接收处置涉及疫情的相关师生;

4.保卫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安保方案,加强门禁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测温及配戴口罩等相关制度要求;

5.后勤管理处制定完善校舍、教室、场馆等重点区域消杀和防控方案,对重要场所按相关要求实行消杀,必要时在校医院指导下对校区进行全面消毒;

6.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制定留学生疫情防控方案,并跟进掌握人员动向;

7.鄠邑校区管委会按照属地要求制定细致的疫情防控方案,并加强师生管理;

8.离退办、工会负责制定家属区疫情防控方案,并做好离退人员、家属区居住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9.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关注本单位师生校外活动情况,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疫情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组;

10.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办公室随时召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办公会,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整理,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继续根据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师生员工个人防护及疫情信息、疫苗接种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11.各单位参加、举行各类比赛、会议、活动等必需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校将及时研判形势作出决定。原则上减少人员参加校外的比赛、会议、活动,确需参加的,按相关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校内的比赛、会议、活动等该停止的停止,能推迟的推迟。

12.请各单位紧跟官方通报,根据西安确诊相关人员活动轨迹(活动轨迹按最新发布执行),排查本单位密切接触人员。排查过程中,如有人员与确诊相关人员活动轨迹相同的,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处置。相关师生暂不安排到岗上班、上课,居家观察并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接到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电话通知的,要坚决服从隔离要求,并及时报告。

 

附:西安确诊人员活动轨迹(实时更新)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