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首页 部门概况 米兰手机版app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国防教育 安全教育 服务指南

报警电话
校园报警电话:02988409110
沣峪口校区报警电话:02985921400
地方公安报警电话
红缨路派出所报警电话:02988426189
长安路派出所报警电话:02986772690

部门概况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5-10

 保卫处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组织开展对全院师生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服务师生,保障教学,确保安全”的理念,认真做好校园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国家安全等工作,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训练、生活的顺利进行。

4、完善情报信息网络,灵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敌情、社情、校情,做好内部矛盾纠纷的调解和维稳工作。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检查学院各单位稳定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6、负责学校集体户口及校内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7、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部门及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

1、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部署,制定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抓好部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全处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负责全处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科室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组织建立、健全院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院内各部门安全制度建设,根据安全工作形势需要,组织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指导和检查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

5、认真贯彻执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协助学院领导与二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全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6、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向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7、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定期向党委和分领导汇报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和改进保卫工作。

8、完成院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9、副处长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工作。

 

保卫处综合科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全处事务的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

2、负责处公章及行政公文管理,做好公文收发、登记、转阅、整理、归档以及草拟处内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秘工作。

3、负责处日常行政办公事务、会务、学习、装备器材、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

4、负责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学院集体户口及校内务工人员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保卫处网页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7、完成院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2、负责校园内部治安、消防、交通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制定和落实校园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督促、指导院内各单位治安、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

4、负责校内务工人员和暂住人员以及重点人员的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做好重大节日及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对校内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调处院内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6、负责院内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维护,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7、负责校园“110”电话的值守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8、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计划、制度、预案等文字材料工作,并整理归档。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卫队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登记工作

2、负责校园内部的巡逻、守候工作。

3、收集各种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及时发现火险、火灾,做好火险、火灾的扑救工作,维护校园消防设施的安全。

5、做好案发现场的保护工作。

6、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或破坏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

7、服从指挥,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做好学院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9、清理校园内非正规摊点,禁止小商小贩在校内兜售物品,禁止私自在校内张贴广告、海报等宣传品。

10、维护校内交通安全,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保障校园内部交通的畅通有序。

11、配合治安科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地方人民武装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和拥军优属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积极宣传、落实各项工作。

2、根据《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制定学生军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3、按照《兵役法》规定和上级要求,配合地方人民武装部做好大学生征兵的宣传、咨询和报名工作。

4、加强与地方人民武装部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5、完成党委和人民武装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保卫处政保科工作职责

1、配合国家安全部门做好院内政治保卫工作,维护政治稳定。

2、负责搜集涉及稳定安全的信息动态,开展调查研究,并做好情报信息的上报工作。 3、负责院内涉外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4、负责秘密力量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5、负责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和学生军训的组织工作。

6、负责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武装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